官方回应“医保缴费标准增长太快”质疑: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的提升带来的收益更大

资本角色
  有舆论认为,与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10元/人的缴费标准相比,目前380元/人的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增长太快。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回应,事实上,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而目前我国医保目录内含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

  二是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更加可及。20年来,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领域领先世界。

  三是群众的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我国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我国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
  四是对群众的服务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本县(区)、本市(州)、本省份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为广大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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