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资本角色
原标题:盛航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盛航股份(00120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2日召开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桃元
非独立董事:李桃元、李广红、刁建明、丁宏宝、李凌云
独立董事:乔久华、沈义、刘畅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战略委员会:李桃元(主任委员)、乔久华、沈义
审计委员会:乔久华(主任委员)、刘畅、丁宏宝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畅(主任委员)、乔久华、李凌云
提名委员会:沈义(主任委员)、刘畅、李凌云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吴树民
非职工代表监事:韩云、纪玉玲
职工代表监事:吴树民
三、部分董事、监事人员离任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厉永兴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永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王学锋先生、刘蓉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汉友先生、王学锋先生、刘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毛江涛女士在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江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3日


附件: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 李桃元先生简历
李桃元,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5年 9月至 2007年 11月,在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 11月至 2014年 10月,在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 10月至 2020年 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 1月至 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 4月至 2021年 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 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桃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9,245,300股(49,078,400股为首发前限售股,166,9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 13,00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与公司董事李凌云女士系父女关系,公司董事丁宏宝系李桃元先生胞妹配偶。除上述情况外,李桃元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桃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李广红先生简历
李广红,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海事大学(原上海海运学院)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学士。1993年 8月至2005年 10月期间,先后历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实习生、三副、二副、大副、船长职务;2005年 10月至 2009年 1月期间,先后历任上海傲兴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海务主管、海务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 12月至 2019年 12月,期间兼任上海中化船务有限公司(现上海君正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 1月至 2021年 7月在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21年 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广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0,200股,其中 84,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刁建明先生简历
刁建明,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 7月至 2015年 2月,任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2015年 2月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业务经理、营销总监、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19年 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 9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刁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3,000股,其中 77,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丁宏宝先生简历
丁宏宝,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2003年 2月至 2014年 10月,任公司采购经理;2014年 11月至 2017年 10月,任公司采购经理、职工监事;2017年 11月至 2021年 1月任公司航保总监助理;2021年 1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总监、航保总监助理、采购部总经理;2017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宏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2,000股,其中 280,000股为首发前限售股,56,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丁宏宝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桃元先生胞妹之配偶,系公司董事李凌云女士姑父。除上述情况外,丁宏宝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宏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 李凌云女士简历
李凌云,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文学学士。2017年 12月至 2019年 12月,就职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部;2020年 3月至 2020年 12月,就职于句容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12月至 2023年 7月,就职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2023年 8月至今,就职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2021年 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凌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女儿,同时系公司董事丁宏宝侄女。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 乔久华先生简历
乔久华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1988年 8月至 1999年 12月,历任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1999年 12月至 2003年 12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所长);2003年 12月至 2010年10月,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 10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兼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 沈义先生简历
沈义先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 8月至 2006年 11月,任职于常州长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依维柯客车有限公司、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 11月至 2019年 7月,历任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19年 8月至 2020年 8月,就职于常州富莱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 8月至今,担任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同时,兼任常州富莱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富莱克波纹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兼任香港富莱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兼任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8. 刘畅女士简历
刘畅女士,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 10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大代表工作小组成员、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和上海市航海学会危险品运输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其本人在航运与航空、公司商事、投融资、国际贸易、企业破产重组、合规与政府监管、进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环境能源与自然资源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 吴树民先生简历
吴树民,男,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在大连远洋运输公司担任船员;2014年 5月至今任公司海务主管;2017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树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500股。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韩云女士简历
韩云,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国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 2月至2012年 3月期间,担任南京海利达船务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2年 4月至 2015年 8月期间,担任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资部副总;2015年 11月至 2017年 2月期间,担任南京东邺百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经理;2017年 3月至 2021年 9月,担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1年 9月至今,担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1年 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000股。其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纪玉玲女士简历
纪玉玲,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 7月至 2007年 12月,担任连云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船舶代理分公司货代操作职务;2008年 1月至 2018年 7月,担任连云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商务理赔主管职务;2018年 11月至 2019年 1月,担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船员主管;2019年 2月至 2020年 3月,担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安质主管;2020年 4月至今担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岗位经理。

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玉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000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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